旋转电机产品型号编制原则和方法图解

一、旋转电机产品型号编制原则
  1. 旋转电机产品型号是便于使用、制造、设计等部门进行业务联系和简化技术文件中产品名称、规格、型式等叙述而引用的一种代号,应以简明、不重复为基本原则。

  2. 旋转电机产品型号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以及国际通用符号和阿拉伯数字组成。

  汉语拼音字母的选用应根据下列原则:

  ◆ 产品名称中有代表意义的汉字,取其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 如上述字母造成型号重复或因其他困难不能采用时,可采用产品名称其他汉字的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 如确有困难,方可选用其他字母。

二、旋转电机产品型号的编制方法
  旋转电机产品型号一般由产品代号、规格代号、特殊环境代号和补充代号等4个部分组成,并按下列顺序排列:

  注:在产品铭牌较小而型号又较长的情况下,如产品代号、规格代号、特殊环境代号和补充代号的数字和字母之间不会引起混淆时,可省去各代号中间的短横线。
1.产品代号
  旋转电机的产品代号由电机类型代号、电机特点代号、设计序号和励磁方式代号4个小节顺序组成。且各种类型电机的主要产品代号应符合相关电机型号编制标准要求。
  一、类型代号
  旋转电机类型代号系表征电机各种类型而采用的汉语拼音字母,按表1的规定。

表1:电机类型代号
  二、特点代号
  旋转电机特点代号系表征电机的性能、结构或用途而采用的汉语拼音字母。对于防爆电机,代表防爆类型的字母A(增安型)、B(隔爆型)、ZY(正压型)、W(无火花型)应标于电机特点代号首位,即紧接在电机类型代号后面标注。
  三、设计序号
  设计序号指旋转电机产品设计的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对于第一次设计的产品,不标注设计序号;从基本系列派生的产品,其设计序号按基本系列标注;专用系列产品则按本身设计的顺序标注。
  四、励磁方式代号
  励磁方式代号分别用字母S表示3次谐波励磁、J表示晶闸管励磁、X表示相复励磁、W表示无刷励磁,并应标于设计序号之后,当不必标注设计序号时,则标于特点代号之后,并用短横线分开。
2.规格代号
  旋转电机的规格代号用中心高、铁心外径、机座号、机壳外径、轴伸直径、凸缘代号、基座长度、铁心长度、功率、电流等级、转速或极数等来表示。
  主要系列产品的规格代号按表2的规定。其他系列产品如需要采用上述以外的其他参数来表示时,应当在此旋转电机产品生产标准中进行说明。
  机座长度采用国际通用字母符号来表示,S表示短机座,M表示中机座,L表示长机座。铁心长度按由短至长顺序用数字1、2、3……表示。凸缘代号采用国际通用字母符号FF(凸缘上带通孔)或FT(凸缘上带螺孔)连同凸缘固定孔中心基缘固定孔中心基圆直径的数值来表示。

表2:主要系列电机产品规格代号
3.特殊环境代号
  旋转电机的特殊环境代号按表3的规定选用。如同时适用于一个以上的特殊环境时,则按表3的顺序排列。

表3:特殊环境代号
4.补充代号
  旋转电机的补充代号仅适用于有此要求的电机。补充代号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表示,采用大写字母时,应不与表3所采用的字母重复。补充代号所代表的内容,应在产品标准中做出规定。

旋转电机产品型号编制原则和方法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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