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升降机的操作使用注意事项

 

 

1、严禁使用带故障的施工升降机。

【条文说明】 带故障的施工升降机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当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装置、超载保护装置、安全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时,易导致吊笼坠落事故发生。

2、严禁在超过额定载重量的情况下使用施工升降机。

【条文说明】 施工升降机都有规定的额定载重量。为了限制施工升降机超载使用,施工升降机均装有超载保护装置,根据《施工升降机》GB10054-2005中第5.3.8条的规定:超载保护装置应在荷载达到额定载重量的110%前终止吊笼运行。同时,施工升降机超载使用对导轨架、防坠安全器等部件使用寿命都有不利影响。

3、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的防坠安全器。

【条文说明】 防坠安全器具有防坠、限速双重功能,当吊笼超速下行、或吊笼悬挂装置断裂时,防坠安全器应能将吊笼制停并保持静止状态。当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安全器时,就不能保证其作用的正常发挥。

4、电源电压值与施工升降机额定电压值允许偏差为±5%。当供电总功率小于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时,严禁使用施工升降机。

【条文说明】 当电源电压或供电功率达不到要求时,施工升降机传动、制动系统极易发生异常现象,轻则吊笼无法启动,重则吊笼下坠、无法刹车等,安全隐患大。

5、大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及导轨架、电缆表面结有冰层时,严禁使用施工升降机。

【条文说明】 根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中第6.12.18条规定: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在大雨中由于层站、施工升降机吊笼底板等湿滑,易引起人员滑倒致伤;大雾天气中由于施工升降机驾驶人员视野受限易导致操作失误引发安全事故;六级以上大风易引起高空轻小物件坠落而发生安全事故;当表面结有冰层时随行电缆在运动的施工升降机吊笼带动下容易发生脆断,一旦施工升降机丧失了电力供应,后果将十分严重。

6、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条文说明】 行程限位开关的主要作用,是在非正常操作过程中或施工升降机本身发生故障造成意外时,有效制动施工升降机。而频繁使用限位开关进行停层,会影响限位开关的使用寿命及功能,对施工升降机安全性造成严重影响。

7、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成后,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各部件进行全面润滑。正常工作期间,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施工升降机定期进行润滑。在进行润滑之前,应对润滑部位进行清理。

8、施工升降机基础周边水平距离5m以内,不得开挖井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9、施工升降机全行程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严禁利用施工升降机的导轨架、横竖支撑和层站等牵拉或悬挂脚手架、施工管道、绳缆标语、旗帜等与施工升降机无关的物件。

10、施工升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中间时,应在全行程范围的井壁四周搭设封闭屏障。

11、安装在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施工升降机,应在全行程上装设明亮的楼层编号标志灯。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应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要求。

【条文说明】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夜间施工的照明情况应符合下列规定: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等;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等。

12、施工升降机场地内严禁有脱皮、裸露的电线、电缆。

13、施工升降机吊笼底板、各层站通道区域应保持干燥整洁,严禁有物品长期堆放。

14、吊笼运行时,施工升降机司机的身体严禁伸出吊笼。 1

施工升降机的操作使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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