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消防工程师 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关于举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54号),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日期已定为12月19日、20日。目前,总队正在积极提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抓紧协调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审批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立项和考试费标准核定。为便于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工作,尽量协调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安排在同一时间举行,现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公布如下,请有意参考的人员按照规定和办法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报名等事宜另行通知。如需购买考试大纲及相关资料请与贵州省消防协会王国利联系,电话:13908551468。此次考试国家及省相关部门未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

附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2015年9月22日

关于注册消防工程师 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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