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JAVA学习之“复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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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复用类

1. toString()

每一个非基本类型都有一个toString()方法;当编译器需要从对象获取一个string时,该对象的toString()方法就会被调用。

示例:

class WaterSource {

private String s;

WaterSource() {

s = “WaterSource Constructed”;

}

public String toString() {return s;}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WaterSource w = new WaterSource();

System.out.println(w);

}

}

打印的结果是:

WaterSource Constructed

2.继承

当创建一个类时,总是在继承。因此,除非已经明确指出要从其他类中继承,否则就是在隐式的从JAVA的标准根类Object进行继承。

继承的关键字:extends

关键字super表示超类(或者基类)的意思。因此,表达式super.scrub()将调用超类的scrub()方法。

3.初始化基类

在构造器中调用基类构造器来执行初始化,而基类构造器具有执行基类初始化所需要的所有知识和能力。

对于无参数的基类构造器,会被派生类默认调用;

对于带参数的基类构造器,派生类必须使用关键字super显示地调用,并配以适当的参数。

4.try与finally

try {

}

finally {

}

关键字try表示,下面的块(用{}括起来的代码)是所谓的保护区,这意味着它需要被异常处理。其中一项特殊的处理是无论try块怎样退出的,保护区后的finally子句中的代码总是要被执行的。这里的finally子句表示的是“无论发生什么事,一定要执行后面跟着的块”。

[1][2]

便是不再存在着任何我曾经对你有过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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