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词改编事件(如何改编电脑歌词)

《星星点灯》歌词改编事件

浅谈著作权的保护

近日,《星星点灯》的词曲作者郑智化发微博回应:“关于我的经典歌曲‘星星点灯’,被乱改歌词一事,我表示震惊、愤怒和遗憾!”

本次事件引发网友热议。鉴于事件信息有限,尚且无法确认节目组或演唱者是否获得郑智化的完整授权,下面仅从歌词改编层面来聊一聊著作权的保护问题。

改编歌词进行表演的行为

可能涉及哪些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包括四种人身权和其他十三种财产权,其中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这四项人身权不能转让,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财产权才能转让。

通常来讲,一档节目想要改编歌曲进行表演,需要取得词曲著作权人的许可,具体来说需要取得著作权中的改编权和表演权许可。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改编权和表演权是著作权中可以许可和转让的权利,且改编人对改编后的作品也享有独立的版权,不过,改编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音乐作品歌词的部分可以单独形成著作权,就歌词的调整而言,一般涉及改编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三项权利。如果节目组只是获得表演权而未获得改编权,则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节目组也不能随意修改歌词。

01

改编权

是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是一种著作财产权。改编作品既可以不改变原作品的艺术形式,如从文字作品到文字作品的改编,也可以改变原作品的艺术形式,如从文字作品到影视作品的改编。

02

修改权

是指对作品内容作局部的变更以及文字、用语的修正的权利,是一种专属人身权。区分修改行为与改编行为的关键是看对作品修改的结果是否产生了新作品,一旦产生新作品,就落入改编权的控制范围。

03

保护作品完整权

是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也是一种专属人身权。该权利注重对作者尊严和人格的保护,修改行为是否对作者的声誉造成损害是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歪曲、篡改的考量因素。

这三项权利有时存在交集。如果某个行为对他人作品做出了“全局的、复杂的修改”,但并没有歪曲、篡改原作品,未达到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的程度,此种情况下,侵权人不但侵害了作者的改编权,也同时侵害了作者的修改权;如果修改达到歪曲或篡改作品的程度,则可能又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权的权利人有谁?

一般而言

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是根据作品的署名推定著作权归属的。现在的电视节目一般都会注明作品的作词、作曲、编曲、演唱、伴舞等人的姓名,这体现了对原作者的尊重。

还可能存在一种情况

歌曲版权中的财产权可能已经对外进行了转让,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表演这首歌的节目组一般会直接与相关的唱片公司或音乐著作权协会对接改编权、表演权等一系列财产权的转让和使用问题。但是,从法理上来说,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这时如何尊重原作者的人身权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把握。

检察官提醒

音乐节目表演的各方要提高版权意识,在充分尊重作者的著作权利、充分尊重艺术规律的基础上,促进优秀文化的创作与传播,繁荣我们的文化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联系我们

问题咨询

联系方式

官方微信:关注“闵行检察”官方微信+后台留言

官方邮箱:mhzcbgs@126.com

扫描知护码

歌词改编事件(如何改编电脑歌词)

相关文章:

你感兴趣的文章:

标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