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火灾报警系统的规范要求

 1.A类家用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和11章的有关要求:
1.1A类系统应符合选定的区域火灾报警系统、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或控制中心火灾报警系统要求,并应在每户设置手动火灾报警开关;
1.2住户内设置家用火灾探测器时可不设置火灾声警报器;
1.3住户内设置C类家用火灾报警系统时,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将火灾报警信息、故障信息等传给火灾报警控制器。
2.B类家用火灾报警系统中应至少由一台家用火灾报警集中监控器、一台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家用火灾探测器、家用手动报警开关等设备组成。在集中监控器上应能显示发生火灾的住户。
 3.C类家用火灾报警系统应至少由一台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家用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开关组成,在发生火灾时,其户外应有相应的声光警报指示。
 4.D类家用火灾报警系统一般由家用火灾探测器组成,发生火灾时应发出火灾报警声信号。

家用火灾报警系统的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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