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试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指出:“无论是治理整顿期间,还是治理整顿任务完成之后,都必须始终坚持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经济的方针。”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问题,既是40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中的老问题,又是我国目前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中亟待解决的新问题,还是一个决定我国未来经济发展前途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此,本文拟围绕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这一总题目,从几个不同角度对其进行简要论述。 一、关于这一概念的基本含义 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既是一个指导思想,又是一个战略方针,还是一个奋斗目标和工作过程。这一概念的基本含义包括三个方面:所谓持续,主要是指国民经济发展速度持久连续而不间断。所谓稳定,主要是指国民经济管理秩序稳妥安定而不混乱。所谓协调,主要是指国民经济结构关系协作调节而不失衡。具体内容如下: 1、持续的发展速度。持续的发展速度是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是受多种因素制约和影响的,它不仅受本国资源条件的制约和影响,而且受国内外政治环境的制约和影响。由于主观和客观条件是不断变化的,所以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也不是直线发展的,而是波浪起伏发展的。我们所说的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指的是从较长时期看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是连续的而不是时断时续的,是持久一贯的而不是忽冷忽热的。国民经济发展中小起小落应当看成是持续发展中的正常现象,我们所要避免和纠正的,是发展速度上的大起大落。因此,要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选择适当的发展速度。所谓适当的发展速度,包括两个方面的界限:一方面,经济发展速度的下限不能低于本国资源的最低增长速度。如果经济增长速度过低,不仅使我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地合理地利用,造成各种资源的损失浪费,而且也会拉大我国同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推迟我国实现现代化的时间,这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另一方面,经济发展速度的上限不能高于本国资源的最高增长速度。如果经济增长速度过高,大大超过我国国力的承受能力,那就不可避免地导致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物资短缺、物价上涨、通货膨胀、市场秩序混乱等一系列不良后果,这也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因此,我们在经济发展速度的问题上,既要反对消极保守和缺乏紧迫感的倾向,又要反对急于求成和盲目冒进的倾向。当前,我们特别要克服和纠正后一种倾向,压缩过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2、稳定的经济秩序。一切经济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经济秩序内进行的,不是在稳定的经济秩序内进行,便是在混乱的经济秩序内进行。稳定的经济秩序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稳定的生产秩序。表现为生产计划能够按期实施,生产要素能够合理配置,生产机构能够有效指挥,生产过程能够顺利进行,生产成果达到合格标准等。(2)稳定的流通秩序。表现为商品供应充足,商品结构合理,流通渠道畅通,市场体系健全,货币投放量适当,价格比较稳定等。(3)稳定的分配秩序。表现为坚持共同富裕,同时允许诚实的勤劳者先富;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同时采取多种分配方式;坚持社会公平,同时考虑经济效率;保护合法收入,同时取缔非法收入;实行奖勤罚懒,同时禁止滥发奖金等。(4)稳定的消费秩序。表现为保证人民基本生活消费,限制部分人超前高消费,制止各种奢侈浪费,引导人们合理消费和科学消费等。经济秩序稳定的反面就是经济秩序混乱。目前我国经济领域出现了严重的混乱现象,如企业短期行为,计划指导失灵,抬价抢购农副产品,偷税漏税,行贿受贿,分配不公,消费结构不合理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加强治理整顿,使之稳定下来。当然,经济秩序的稳定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稳定不等于固定或冻结,而是要在对不合理的秩序进行不断整顿中,建立一种新的动态的相对稳定的经济秩序。 3、协调的经济关系。经济关系是否协调,是关系国民经济能否健康正常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如果经济关系比较协调,各部门、各地区和各企业的积极性就能充分调动起来,经济建设就会向前发展。反之,如果经济关系不协调,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互相拆台,互相扯腿,那么,积极性就会受挫伤,经济建设就会停滞和倒退。经济关系的内容可分为宏观经济关系和微观经济关系两大类。宏观经济关系包括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的关系,经济建设规模与国力的关系,积累基金与消费基金的关系,城市发展与农村发展的关系,沿海发达地区与内地不发达地区的关系,农业、轻工业、重工业之间及其内部的关系,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地方与地方的关系等。微观经济关系包括企业管理者与生产者的关系,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三者的关系,生产资料数量质量与劳动者数量素质的关系,厂长负责制与职工主人翁地位的关系,厂长中心作用与企业党组织核心作用的关系等。近年来,我国经济领域某些环节出现了不够协调的现象,如农业发展与加工工业对农产品需求的不协调,国家控制与企业自主权的不协调,各地区之间物资供需的不协调等。这些不协调是造成我国国民经济比例失衡的主要因素。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变不协调为比较协调。当然,协调不是一成不变的静止关系,而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调节关系,我们所要实现的经济关系协调,就是这种动态的基本的协调。 二、提出这一思想的客观依据 党中央关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是依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现阶段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提出的。 1、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经济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社会化大生产是以社会分工和专业化协作为特征的机器大生产。社会分工愈来愈细,专业化协作普遍兴起,原来分散的小规模生产转变为由社会分工协作联系起来的集中的大规模生产,新的生产部门不断出现,部门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大大加强,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广泛和频繁。产品的生产,越来越不仅表现为一个生产单位内部的过程,而且表现为一系列的社会过程,任何一件产品几乎都是许多企业、许多部门共同劳动的成果。在这种情况下,客观上不仅要求企业本身的经济活动要有持续的发展速度、稳定的经济秩序和协调的经济关系,以便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而且也要求整个社会要保持持续的发展速度、稳定的经济秩序和协调的经济关系,以便实现全社会的综合平衡。否则,就有可能由于少数企业或少数环节出现间断、混乱和失衡,而引起整个国民经济的大起大落或停滞倒退等全局性的困难。我国国民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化大生产的经济,生产社会化程度在各部门之间虽然很不平衡,其中农业的生产社会化程度最低,但是,从总体上说,我国社会主义生产是社会化大生产。因此,客观上要求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经济。 2、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经济是社会主义物质资料再生产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物质资料再生产可分为资金循环、资金周转和资金再生产三种类型,无论哪一种类型,都在客观上要求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1)从社会主义资金循环看,社会主义资金必须依次经过购买阶段、生产阶段和销售阶段,相继采取货币资金、生产资金和商品资金三种职能形式,最后实现价值增殖,获得经济效益。为了保证资金循环的正常进行,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三种资金形式必须按照一定的比例在空间上并存;二是三种资金形式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在时间上继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并存的三种资金形式比例失调,运动中的资金发生故障,那么整个资金循环的秩序就会被打乱,社会生产就会中断,发展速度就不会持续,比例关系也不能协调。因此,资金循环客观上要求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2)从社会主义资金周转看,资金周转速度的快慢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资金的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生产和流通占用的时间越长,资金周转速度越慢。二是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的构成比例。固定资金占比重越大,资金周转速度越慢;而流动资金占比重越大,资金周转速度越快。因此,资金周转客观上要求缩短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保持持续的资金周转速度;要求合理安排正常生产和基本建设的比例关系,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防止基本建设盲目增长,维护稳定的社会经济秩序,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3)从社会主义资金再生产看,社会生产的两大部类必须在价值上和实物上都得到补偿,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因此,资金再生产在客观上要求社会总产品的增长要保持持续的发展速度,以满足两大部类生产和消费的需求;要求社会商品市场体系健全,经济秩序稳定,以便使两大部类的产品不仅在实物上得到补偿,而且在价值上得到补偿;要求两大部类产品保持一定的平衡关系,以便互通有无,互相支援,协调一致,共同发展。 3、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经济是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我国现阶段的经济是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一方面,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商品性。它与自然经济不同,不是自给自足的、封闭的、分割的经济,而是相互交换的、开放的、竞争的经济。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过程中,各企业、各部门、各地区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经济利益关系,各方面发展速度和比例关系也时常出现不平衡,正常的经济秩序也会经常被打乱。因此,在客观上要求社会加强对商品经济的宏观调控,确定适当的速度,建立稳定的秩序,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以便减少商品经济活动中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经济具有计划性。它与资本主义初期经济不同,不是完全由价值规律自发调节的无政府状态的经济,而是自觉地运用价值规律,把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结合起来的有组织的经济。因此,有计划商品经济不仅有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经济的客观要求,而且有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经济的客观条件。只要我们能够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就一定能够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建国40年来,我们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有过成功的经验,也有过失败的教训。既尝到过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甜头,也吃尽了国民经济不持续不稳定不协调的苦头。在认识这个真理的道路上,我们跌过好多次跤,付出过高昂的学费。总结40年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我们得到的启示是:必须始终坚持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决不能再走过去脱离国情、超越国力、急于求成、大起大落的老路,一定要走出一条符合国情、适合国力、循序渐进、平稳发展的新路子。 三、贯彻这条方针的现实意义 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经济的方针,是我们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都必须始终坚持的方针,而这条方针之所以现在被特别突出地提出来,是因为它对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贯彻这条方针有利于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战略。党的十三大确定了我国实现现代化大体上分三步走的经济发展战略。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这个任务已经基本实现。第二步,到本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下个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几年来,我们在执行这个发展战略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同时也存在许多倾向性问题。主要问题是急于求成、急躁冒进、互相攀比、投资膨胀。这些问题不解决,目前经济困境就无法摆脱。我国从1958年以来,周期性的经济动荡大体上每隔10年一次。如果任其继续下去,我国经济发展的第二步和第三步就无法迈出,现代化的目标就会成为泡影。因此,只有坚决贯彻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经济的方针,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速度与效益的关系,才能避免重蹈过去大起大落的复辙,才能实现经济发展战略的第二步和第三步目标。 2、贯彻这条方针有利于统一全党对当前经济形势的认识。经过10年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取得了重大成就,有了很大发展。但是,也存在严重的困难。突出的是社会总需求超过社会总供给,现有国力和社会生产能力支撑不了庞大的建设规模和严重膨胀的社会消费需求;工农业比例关系严重失调,现有农业支撑不了过大的工业生产规模;基础工业基础设施与加工工业比例严重失调,能源、交通、原材料的供应能力支撑不了过大的加工工业;国际收支平衡日趋紧张;资金、外汇、物资分配权过度分散;生产、流通领域经济效益下降等。在如此严峻的经济形势面前,我们有些同志却视而不见、无动于衷。他们往往把经济过热看成是经济繁荣的表现,把超高速度看成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甚至当中央三令五申压缩经济发展速度时,有许多地区的领导则认为自已地区经济还不够热,还想继续加温。因此,很有必要进行一次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经济总方针的普及教育,把全党的思想统一到这个指导思想上来。用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去识别和判断当前经济形势的是非曲直,分清哪些是成就,哪些是问题;哪些做法是正确的应当坚持的,哪些做法是错误的必须纠正的。只有这样,才能使全党有一个统一的意志,才能带领全国人民战胜困难,,渡过难关。 3、贯彻这条方针有利于完成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任务。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对我国当前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任务分别做了明确的规定。治理整顿的任务是:降低通货膨胀率至10%以下,扭转货币超经济发行的状况,使之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实现财政平衡,消灭财政赤字;保持适度的经济增长率,应以5—6%为宜;使农业、能源、原材料和运力有较大增长;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等。深化改革的任务是:根据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稳定、充实、调整和改善前几年的改革措施;根据治理整顿期间应多一点计划性的要求,适当加强集中;要在继续搞活微观经济的同时,逐步建立能够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等。以上所述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任务是艰巨的,是必须认真完成的。但是,应当指出,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都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它们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因此,深入贯彻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经济的方针,有利于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各项具体任务的有机结合和互相促进,避免互相排斥和互相抵消力量;有利于正确认识和处理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相互关系,纠正把二者对立起来的错误观点和行为;有利于增强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自觉性,克服过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顾此失彼、盲目冒进的老毛病,夺取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全面胜利,从而为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四、做好这项工作的基本原则 要做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这项工作,必须遵循如下几条基本原则: 1、必须遵循量力而行的原则。所谓量力而行,就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根据国家财力和物力的可能,合理地安排生产和基本建设项目,使建设规模和国力相适应。我国是一个人口多而底子薄的不发达国家,财力和物力都有限,建设规模不可铺的过大,基本建设战线不可拉的过长,不能超过自已现有的能力,盲目地去办一些力所不及的事情。在当前我国财力物力都很紧张的情况下,应当适当少上一些基本建设项目,并对某些长线产品的生产和基建规模加以适当的压缩和限制。即使对于某些应当发展的短线产品和重点建设项目,也必须分类排队,根据需要和可能,循序渐进地逐步解决。 2、必须遵循效益第一的原则。所谓效益第一,就是要把提高经济效益放在一切经济工作的首要地位。在经济效益、发展速度和经济结构三者关系中,必须把经济效益摆在核心的地位上,发展速度和经济结构都要以经济效益为核心。当发展速度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时,发展速度可以适当高一些;而当发展速度使经济效益下降时,就必须把过高的发展速度降下来。同样,当一定的经济结构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时,这种经济结构可以相对稳定不变;而当这种经济结构不利于提高经济效益时,就必须对这种经济结构进行调整。为此,必须提高对经济效益重要地位的认识,扭转生产和流通领域存在的高消耗低效益、高投入低产出、高消费低效率的状况,把经济工作切实转到提高经济效益的轨道上来。 3、必须遵循总量平衡的原则。所谓总量平衡,就是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平衡。总量平衡的内容主要包括“四大平衡”,即财政收支平衡、信贷收支平衡、物资供需平衡和外汇收支平衡。当前,我国经济在这四个方面都出现了不平衡的现象,造成这些不平衡的原因是生产不足和需求膨胀。因此,实现总量平衡的途径也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压缩社会总需求,特别要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和财政支出,使过度膨胀的需求量降下来。另一方面,要增加社会有效供给,要对人民生活日用品和农业等基础产业实行倾斜政策。 4、必须遵循结构合理的原则。所谓结构合理,就是国民经济各产业各部门及各个方面必须保持适当的比例关系。经济结构是多层次的、错综复杂的。首先是,各大产业的比例关系,各地区的比例关系,各经济成分的比例关系等。其次是,一个产业内部各部门的比例关系,一个地区内部各分地区的比例关系,一个经济成分内部各不同类型的比例关系等。再次是,农业内部农、林、牧、副、渔五业的比例关系,工业内部基础工业与加工工业的比例关系,交通运输内部铁路、公路、空运、海运、河运、管道等比例关系,建筑业内部生产性建筑与非生产性建筑的比例关系等。还可以往下分出若干等级。我国目前经济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主要表现是:农业与工业比例关系失调,基础工业与加工工业比例关系失调。为此,必须大力加强农业等基础产业,认真压缩加工工业,逐步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 5、必须遵循顾全大局的原则。做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顾全大局。要实行统一领导、适当集中的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加强组织纪律性,坚决反对分散主义。下级对上级的指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做到有令就行,有禁就止。全国各地、各部门都要以经济建设的大局为重,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只有这样做,我们才能完成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任务,才能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向前发展。(此文发表于1990、3、25 学术交流1990年第二期,哈尔滨。并全文转载于1990、6、15 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1990年第六期,北京。署名王振岳刘雅莉,中共佳木斯市委党校。获佳木斯市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获中国经济科学年鉴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终究还是会从指缝中一滴一滴流淌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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