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1季度的访问监测统计,数据显示出2009年第1季度国内有过电子商务行为前十大省份。
第一名 广东省
第二名 浙江省
第三名 上海市
第四名 北京市
第五名 江苏省
第六名 福建省
第七名 山东省
第八名 河南省
第九名 河北省
第十名 湖北省
分析:
北京,上海、广州、浙江、福建、江苏等省份是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最活跃;
山东、河南、河北等省份人口基数较大,产业较密集,中小企业异军突起,起到了带头作用,电子商务发展潜力巨大。
其他省会城市各方面的影响力较一线、二线城市有一些差距,企业发展也相对落后于一线、二线城市,广泛开展电子商务尚有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