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民用建筑负荷,根据建筑物在政治、经济上的重要性或用电设备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分为三级:即一级负荷、二级负荷、三级负荷。

根据设计规范,某些特等建筑和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列为特别重要负荷。

一、一级负荷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 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第2.0.1条规定: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时。如,医院。

2)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时。如:重大设备破坏、重要产品报废、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被打乱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等。

3)中断供电将影响有重大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如:

重要交通枢纽、通信枢纽、重要宾馆、大型体育馆、经常用于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负荷。

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负荷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视为特别重要负荷。如:国家气象台的气象业务用计算机系统;大型博物馆、展览馆的防盗信号、珍贵展品展室的照明;重要图书馆(藏书上百册)的检索用计算机;国宾馆、国家级大会堂、国家级国际会议中心的主会场、接见厅、宴会厅等。

2.一级负荷的供电要求:

1)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当一级负荷设备容量在200KW或有高压用电设备以上时,应采用两个高压电源,这两个高压电源一般是来自当地系统的两个不同的区域。2)当需双电源的用电设备容量在100KW及以下,又难于从地区电网取得第二电源时,应设EPS或柴油发电机。

3.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

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考虑第一电源系统检修或故障的同时第二电源又发生故障的情况。为特别重要负荷设备供电的回路中,严禁接入其它负荷。

二、二级负荷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二级负荷: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第2.0.1条:

1)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时。如: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报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重点企业大量减产等。

2)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如:交通枢纽、通信枢纽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以及中断供电将造成大型影剧院、大型商场等较多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2.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

二级负荷的供配电系统应做到当电力变压器或线路发生常见故障时,不致中断供电或中断供电能及时恢复。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

1)宜由两个回路供电,其第二回路可来自地区电力网或邻近单位;也可自备柴油发电机组。

2)由同一座区域变电站的两段母线分别引来的两个回路供电。

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困难时,可由一路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或采用两根电缆供电,其每根电缆应能承受全部二级负荷。

三、应急电源:
是与电网在电气上独立的各种电源,通常有下列几种:

1)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

2)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馈电回路;

3)蓄电池(干电池)。

近年来,随着社会和城市现代化的发展,建筑规模的不断扩大,随之而来对建筑供电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公共建筑,一旦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的政治影响或经济损失。现行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都有严格规定:“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致同时受到损坏。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上述两个电源外,还必须增设应急电源,常用的应急电源有:

(1) 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

(2) 供电网络中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门供电线路;

(3) 蓄电池。

多年来,运行经验表明,采用第二路市电投资昂贵,不易实现,所以一般都采用柴油发电机组。近年来,含蓄电池的EPS作为应急电源,被广泛应用,尤其是被用做消防应急电源。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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