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电缆线芯截面积要求

仪表电缆线芯截面积要求:
1、仪表信号电缆的线芯截面积应满足测量及控制回路对线路阻抗的要求,以及施工中对线缆机械强度的要求。最小线芯截面积不宜小于0.5mm2。

2、在爆炸危险场所2区域或非防爆区域的场合,最辐射在桥架或保护管中的二芯或三芯仪表信号电缆的线芯截面积,宜选用1.0mm2-1.5mm2,热电偶补偿导线宜选用1.0mm2-2.5mm2。用于主电缆的多芯电缆,在线路电阻满足的条件下,其线芯截面积可缩小为0.75mm2-1.5mm2。

3、线的线芯截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仪表电缆线芯截面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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