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原则有以下几点:

  第一,以操作人员所站立的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以内的各种运动零部件应设防护。

  第二,以操作人员所站立的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以上,有物料传输装置、皮带传动装置以及在施工机械施工处的下方,应设置防护。

  第三,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的作业位置,应设置防护。

  第四,为避免挤压伤害,直线运动部件之间或直线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第五,运动部件有行程距离要求的,应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防止因超行程运动而造成害伤。

  第六,对可能因超负荷发生部件损坏而造成伤害的,应设置负荷限制装置。

  第七,有惯性冲撞运动部件必须采取可靠的缓冲装置,防止因惯性而造成伤害事故。

  第八,运动中可能松脱的零部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紧固,防止由于启动、制动、冲击、振动而引起松动。

  第九,每台机械都应设置紧急停机装置,使已有的或即将发生的危险得以避开。紧急停机装置的标识必须清晰、易识别,并可迅速接近其装置,使危险过程立即停止并不产生附加风险。

一、防护装置
通常采用壳、罩、屏、门、盖、栅栏、封闭式装置等作为物体障碍,将人与危险隔离。例如,用金属铸造或金属板焊接的防护箱罩,一般用于齿轮传动或传输距离不大的传动装置的防护;金属骨架和金属网制成防护网,常用于皮带传动装置的防护;栅栏式防护适用于防护范围比较大的场合或作为移动机械临时作业的现场防护。

1.防护装置的功能

  (1)防止人体任何部位进入机械的危险区触及各种运动零部件;

  (2)防止飞出物的打击、高压液体的意外喷射或防止人体灼烫、腐蚀伤害等;

  (3)容纳接受可能由机械抛出、掉下、发射的零件及其破坏后的碎片等。

在有特殊要求的场合,防护装置还应对电、高温、火、爆炸物、振动、放射物、粉尘、烟雾、噪声等具有特别阻挡、隔绝、密封、吸收或屏蔽作用。

2.防护装置的类型

   防护装置有单独使用的防护装置(只有当防护装置处于关闭状态才能起防护作用);和与连锁装置联合使用的防护装置(无论防护装置处于任何状态都能起到防护作用)。按使用方式可分为固定式和活动式两种。

  (1)固定式防护装置。它是保持在所需位置关闭或固定不动的防护装置,不用工具不可能将其打开或拆除。常见型式有封闭式、固定间距式和固定距离式。

  ①封闭式:将危险区全部封闭,人员从任何地方都无法进入危险区。

  ②固定间距式和固定距离式:不完全封闭危险区,凭借其物理尺寸和离危险区的安全距离来防止或减少人员进入危险区的机会。

  (2)活动式防护装置。它是通过机械方法(如铁链、滑道等)与机器的构架或邻近的固定元件相连接,不用工具就可以打开的防护装置。常见的有可调式和联锁式防护装置。

  ①可调式防护装置。整个装置可调或装置的某组成部分可调,在特定操作期间调整件保持固定不动。

  ②联锁防护装置。防护装置的开闭状态直接与防护的危险状态相联锁,只要防护装置不关闭,被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就不能执行;只有当防护装置关闭时,被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才有可能执行。在危险机器功能过程中,只要防护装置被打开,就给出停机指令。

3.防护装置的安全技术要求

  (1)固定防护装置应该用永久固定(通过焊接等)方式或借助紧固件(螺钉、螺栓、螺母等)固定方式,将其固定在所需的地方,若不用工具就不能使其移动或打开。

  (2)进出料的开口部分尽可能地小,应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使人不可能从开口处接触危险。

  (3)活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的活动体打开时,尽可能与防护的机械借助铰链或导链保持连接,防止挪开的防护装置或活动体丢失或难以复原。

  (4)活动防护装置出现丧失安全功能的故障时,被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不可能执行或停止执行;联锁装置失效不得导致意外启动。

  (5)防护装置应是进入危险区的唯一通道。

  (6)防护装置应能有效地防止飞出物的危险。

二、安全装置
安全装置通过自身的结构功能限制或防止机器的某种危险,或限制运动速度、压力等危险因素。常见的安全装置有联锁装置、双手操作式装置、自动停机装置、限位装置等。

1.安全装置的技术特征

  (1)安全装置零部件的可靠性应作为其安全功能的基础,在一定使用期限内不会因零部件失效而使安全装置丧失主要安全功能。

  (2)安全装置应能在危险事件即将发生时停止危险过程。

  (3)安全装置具有重新启动的功能,即当安全装置动作第一次停机后,只有再次重新启动,机器才能开始工作。

  (4)光电式、感应式安全装置应具有自检功能,当安全装置出现故障时,应使危险的机器功能不能执行或停止执行,并触发报警器。

  (5)安全装置必须与控制系统一起操作并与其形成一个整体。安全装置的性能水平应与之相适应。

  (6)安全装置的部件或系统的设计应采用”定向失效模式”,考虑关键件的加倍或冗余,必要时还应采用自动监控。

三、安全装置的种类
  (1)联锁装置。这是防止机器零部件在特定条件下(一般只要防护装置不关闭)运转的装置。它可以是机械的、电动的、液压的或气动的。

  (2)使动装置。这是一种附加手动操纵装置,当机器启动后,只有操纵该使动装置,才能使机器执行预定功能。

  (3)止一动操作装置。这是一种手动操纵装置,只有当手对操纵器作用时,机器才能启动并保持运转;当手放开操纵器时,该操作装置能自动回复到停止位置。

  (4)双手操纵装置。这是两个手动操纵器同时动作的止一动操纵装置。只有两手同时

对操纵器作用,才能启动并保持机器或机器的一部分运转。

  (5)自动停机装置。当人或人体的某一部分超越安全限度,就使机器或其零部件停止运转(或保证其他安全状态)的装置。自动停机装置可以是机械驱动的,如触发线、可伸缩探头、压敏装置等;也可以是非机械驱动的,如光电装置、装置、超声装置等。

  (6)机械抑制装置。这是一种机械障碍(如楔、支柱、撑杆、止转棒等)装置。该装置靠其自身强度支撑在机构中,用来防止某种危险运动发生。

  (7)限制装置。这是防止机器或机器要素超过设计限度(如空间限度、速度限度、压力限度等)的装置。

  (8)有限运动控制装置,它也称为行程限制装置。只允许机器零部件在有限的行程内动作。在该控制装置有下一个分离动作前,机器零部件不能进一步运动。

  (9)排除装置。通过机械方式,在机器的危险行程期间,将处于危险中的人体部分从危险区排除的装置。

四、安全防护装置的选择
选择安全防护装置的型式应考虑所涉及的机械危险和其他非机械危险,根据运动件的性质和人员进入危险区的需要决定。对特定机器安全防护应根据对该机器的风险评价结果进行选择。

1.机械正常运行期间操作者不需要进入危险区的场合

  操作者不需要进入危险区的场合,应优先考虑选用固定式防护装置,包括进料、取料装置,辅助工作台,适当高度的栅栏及通道防护装置等。

2.机械正常运转时需要进入危险区的场合

  当操作者需要进入危险区的次数较多、经常开启固定防护装置会带来不便时,可考虑采用联锁装置、自动停机装置、可调防护装置、自动关闭防护装置、双手操纵装置、可控防护装置等。

3.对非运行状态等其他作业期间需进入危险区的场合

  对于机器的设定、示教、过程转换、查找故障、清理或维修等作业,防护装置必须移开或拆除,或安全装置功能受到抑制,可采用手动控制模式、止-动操纵装置或双手操纵装置、点动-有限运动操纵装置等。

  有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几个安全防护装置联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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