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入定理
在一个逻辑等式两边出现某个变量(逻辑式)的所有位置都代入另一个变量(逻辑式),则等式仍然成立。
二、反演定理
对一个逻辑函数Y进行如下变换:
将所有的“.”换成“+”, “+”换成“.”, “0”换成“1”, “1”换成“0”,原变量换成反变量, 反变量换成原变量,则得到函数Y的反函数Y’ (或称补函数) 。
注意:1、遵守“先括号、然后乘、最后加”的运算优先次序;
2、不属于单个变量上的反号应保留不变。
三、对偶定理
对一个逻辑函数Y进行如下变换:
将所有的“.”换成“+”, “+”换成“.”,“0”换成“1”, “1”换成“0”,
则得到函数Y的对偶函数YD。
对偶规则:若两个函数相等,则它们的对偶函数亦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