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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作品和委托作品,著作权的主体。详细介绍

本文目录一览: 著作权归属原则是怎样的?

著作权归属原则,我国实行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企业可以依法就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等向各地版权局申请登记,取得版权局颁发的登记证书,作为享有著作权的有效凭证,那么著作权归属原则是怎样的?著作权归属原则著作权归属原则:1、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2、汇编作品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3、委托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4、视听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著作权归属原则如下:1、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2、汇编作品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3、委托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4、视听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授权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使用费的收取标准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使用者代表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将使用费的收取和转付、管理费的提取和使用、使用费的未分配部分等总体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应当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监督、管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方式、权利义务、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著作权的主体。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主要是:一、雇佣作品(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二、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三、合作作品的权利主体,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对于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四、演绎作品的权利主体,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但演绎作品的作者在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原作作者的著作权,并无权阻止他人对同一原作演绎。五、汇编作品的权利主体,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汇编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1、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2、汇编作品包含两类:(1)对已发表的或已完成的作品进行选择、编排而形成的作品,如选集、期刊、百科全书等;(2)对不构成作品的材料的内容进行选择或编排而形成的独创性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权利主体: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电影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于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具有演绎作品与合作作品的特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十四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第十五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十六条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第十七条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第十八条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第十九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第二十

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特殊类型的著作权主体:1、合作作品的著作权;2、职务作品的著作权;3、演绎作品的著作权;4、汇编作品的著作权;5、委托作品的著作权;6、影视作品的著作权;7、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的著作权;8、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的著作权;9、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第四百四十四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六百条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哪些

从古至今,“写作”是一个时代证明的重要依据。从历史文献,到如今的文学小说,每一本都是作者的心血。为了防止被仿冒,我们往往会去申请“著作权”,然而对于著作权的主体,许多人并不是很清楚。今天,就由我带你了解一下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哪些。 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哪些一、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属于作者,是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在法律上,这里的作者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著作权人和作者是两个概念,也就是说,除作者以外,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依法也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判定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位作者”。
二、特殊类型的著作权主体 1、合作作品的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13条的规定,合作作品的作者共同享有著作权。其中,无法分割的合作作品之著作权,适用财产共同共有原则,由合作作者共同共有。对著作权的行使,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有约定的依从约定。约定不得违反著作权法,既无规定又无约定的,则按财产共有原则处理。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自己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但是,行使该权利时,不得构成对合作作品整体著作权的侵害。 2、职务作品的著作权。 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一般而言,著作权属作者个人所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但是主要利用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享有。 3、演绎作品的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演绎人,但是演绎人在利用演绎作品时要受到一定的限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演绎他人的原创作品应该事先得到原创作者的许可并支付相应的报酬;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在行使其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原作者作品的著作权;第三人在对演绎作品进行利用或进行再演绎时,应征的原创作者和演绎作者的双重许可。 4、汇编作品的著作权。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实践中,法人和其他组织比较常见。同时,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在行使汇编作品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也就是说,汇编人在对单个作品进行汇编创作时,如果这些单个作品仍享有著作权,则应征的原作者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5、委托作品的著作权。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约定不明确或未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6、影视作品的著作权。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享有,但是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影视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7、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的著作权。 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移后,作者不再享有该原件的所有权,但是其仍然享有作品的著作权。同时,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时著作权中的展览权随之转移,即由原件所有权人享有作品的展览权。 8、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的著作权。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的著作权除署名权外,由其原件所有人行使;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 9、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 著作权归属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著作权归自传者享有,写作人或整理人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 在这里,我提醒大家一下,当面对生活中有侵权行为时,一定要站出来利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利益。

论述作品的构成要件

论述作品的构成要件:1、要有一定的表现形式,不属于客观事实或抽象思想本身,如文字作品、艺术作品等;2、要由作者独立创作,体现创作者的个性化选择、判断和技巧,如故事情节的安排和画面的布局;3、属于智力劳动成果,属于对客观事物进行艺术抽象和审美创作的成果。作品是指在文学和科学领域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作品著作权归属的特殊规定:1、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2、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3、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4、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5、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造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单独行使著作权;7、职务作品,除应归法人或者其他人享有的除外,其著作权归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8、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9、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其著作权仍归作者享有;10、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保护期内依照继承的规定转移至继承人享有;11、著作权属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其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法定的保护期依法转移至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其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国家享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汇编作品著作权申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汇编作品 著作权 申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 身份证 明文件: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继承人 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 委托合同 (复印件);合作作者的 合作协议 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4、作品说明书。写作要求: (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 (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 (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 (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 5、 代理 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要申请汇编作品有什么要求 一是出版行为的授权。一定要有汇编作品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著作权是多人的,要有全体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 二是稿件的来源。要对稿件的形成、汇编者、原作品、原作有一定的了解,尤其要注意汇编作品和原作的关系,汇编者是否与原作者就使用原作达成协议,包括其中的稿酬问题等。 三是作品的署名。作品的署名,要实事求是,要有主编单位和主编的书面授权。对于其他署名,也要有书面授权。对于大型汇编作品的署名,如果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出版者也应索要有关的会议纪要。 这几个环节是决定出版物是否涉及侵权的重要环节。由于 举证责任 倒置,出版者要对其合理注意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前述三个环节的合理注意义务,出版者必须有一定证明力的文字材料,予以证明。尤其像前面提到的两起案件,由于缺乏必要的 证据 ,一旦出版物涉及侵权,出版者将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责任。基于此,笔者建议:出版者对大型汇编作品的出版建立书稿档案制度,详细记载上述环节中合理注意义务的内容;为确保合理注意义务的履行,建立必要的审查制度,将合理注意义务与三审制结合起来,对每 一审 次都提出相应要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素质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法律。对个人权益也越来越看重,著作权也是公民的一种合法权,谁侵犯了,都是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起诉之前一定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据著作权是本人的。

著作权的归属原则

法律主观:著作权纠纷大部分来源于著作权归属的问题,在著作权归属问题上,法律明确了不同著作权形式的不同归属原则。著作权的归属原则一、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1、著作权属于作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作者的认定。①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但是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如打印、校正),均不视为创作。②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③作者的推定:推定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著作权有不同的定义,那么不同的作品又应该如何确定归属呢?二、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1、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①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财产权由其继承人继承;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2、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不能协商一致的,按下列规则处理:①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的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②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任何一方组织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合作作者之一死亡的,分配给其继承人。三、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1、原则:①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②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的,委托人享有的权利:a.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该作品。b.没有约定使用范围的,有权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四、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1、原则:作者为完成所在单位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享有以下权利:①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②作品完成2年(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③职务作品完成2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的相同方式使用职务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五、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1、法律规定。《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六、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1、影视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2、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两项权利:署名权、获得报酬权3、主要演员享有两项权利: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获得报酬权4、影视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七、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归属1、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2、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的,原件的所有权人同时享有“原件的展览权”(不享有“复制件”的展览权)。3、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者依然享有除原件展览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八、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其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九、匿名作品的著作权归属1、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意外”的著作权。2、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根据不同作品的类型,著作权的归属的原则也不尽相同。相信大家看完上文,能够对著作权的归属问题有所了解。
法律客观:《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电影或电视剧的知识产权包括哪些?

影视作品涉及的著作权:包括了其中的:
1、文字作品;
2、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3、美术、建筑作品;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
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特征
一、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二、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
三、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扩展资料:
归属原则
著作权属于作者,著作权法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符合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3款规定情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1、合作作品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2、汇编作品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3、委托作品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4、视听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5、职务作品
一般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特殊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著作权由单位完整地享有。
6、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软件著作权有哪些规定

软件着作权的规定:1、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着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2、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着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3、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着作权;4、汇编作品的着作权由汇编人享有;5、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着作权由制片人享有;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造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单独行使着作权;7、职务作品,除应归法人或者其他人享有的除外,其着作权归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8、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着作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9、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其着作权仍归作者享有;10、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至继承人享有;11、作权属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其着作权中的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法定的保护期依法转移至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其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国家享有。通常情况下,计算机软件的着作权属于软件的开发者,在实践中,如无相反的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既为该软件的开发者。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接受他人的委托开发的软件属于委托开发的软件。

图片版权售卖怎么做-图片的版权归属怎么算?又如何进行售卖呢。

图片的版权归属怎么算?又如何进行售卖呢。
判定一件作品是否拥有版权,需要确定其是否具有独创性,即自己独立创作、源于本人,并达到一定的智力创造水准,不是所有的作品都可以作为版权保护。
比如用相机随意抢拍的图片、一段足球比赛的纯录像,根本没有任何创造水准,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一张简单的图片达不到申请专利的条件。如果你的图片达到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那么,别人除了合理使用情况外,其他的情况都属于侵权,无论其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扩展资料:
在著作权许可合同中,有三种基本类型:普通许可、排他许可和独占许可。
所谓“普通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作品以及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作品的许可方式。
所谓“排他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该作品的权利,但是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作品的许可方式。
图片的版权归属怎么算?又如何进行售卖呢。
图片和文字作品一样,都有版权,而版权就是著作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即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但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除此之前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我国《著作权法》第12条—19条进行了详细说明:
【改编、翻译作品】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汇编作品】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一般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委托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此外,法律明确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而谈到售卖的问题,如果您需要对作品向第三方进行授权,为了在授权中便于有效证明作者身份,积极开发和保护著作权,建议您在作品完成时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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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摄影的照片,怎么卖在网上,要卖到哪里?
自己摄影的照片可以通过电商平台、微商等途径进行出售,最终会卖到广告公司或者创意设计公司,再次进行设计创造更高的价值。
出售途径如下:
1、电商平台售卖摄影作品
网购现在已经进入每个人的生活中,可以在电商平台上面开设店铺,专门用来售卖摄影师拍摄的照片,做得好的话收入是相当不错。当然了,这个还要具备一定的网购店铺运营能力。否则,摄影照片的销量可能不是很大。
2、借助微商渠道进行销售
还有就是借助微商渠道,通过在
朋友圈
发布摄影照片,来吸引自己的好友或者是好友的周围人,来购买摄影照片,从而获得摄影作品的
稿酬
。但是,通过微商渠道获得的客户一般都是比较零散的。
3、到相关论坛寻找买家
网上有专门的摄影论坛,这些论坛上面绝大多数,都是爱好摄影的创作者或者是想要寻找优秀作品的买家。可以在一些比较知名的摄影论坛上,发布售卖摄影作品的帖子,主动寻找买家进行交易。
4、售卖给专门摄影网站
现在网上有很多专门摄影作品网站,这些网站为了吸引更多的网友浏览网站,就必须要不断地在网站上发布优秀的摄影作品,以供网民进行下载和浏览。把摄影作品卖给网站,获得相应的报酬。
5、联系
广告设计
相关实体店出售
可以联系一些广告创意设计实体门店来出售。
扩展资料
销售摄影照片注意事项:
1、销售要获得作品版权
在网上售卖摄影作品,也要注意一些问题。摄影作品的版权销售者一定要获得,不能去拿别人的作品进行销售,否则会被认定为侵犯其他创作者的
著作权

2、保证照片不构成侵权
除了要注意销售者要获得销售的权利,还要注意摄影师拍摄的作品,不对其他摄影师的作品构成侵权,诸如抄袭他人的创意,或者是模仿他人的创作方法等等。这些都应该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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