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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ckingbird背后的故事,谁知道一本外国的文学作品叫做To Kill a Mockingbird,阐述一下这本书的内容以及中心思想。详细介绍

本文目录一览: Eminem的mockingbird的歌词讲的什么故事?

之前阿姆潦倒的生活(hailie的舅舅自杀,以至于圣诞节都买不起礼物,每天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对妻子的爱恨交加,对女儿的爱护和作为一个男人的责任,而这个mockingbird也是阿姆生活的缩影,这首歌蕴含的含义很多,不只是给女儿写的,也是自己醒悟的一笔。
eminem 对女儿无限的爱。。。老婆劈腿,感情破裂 给女儿带来很大的伤害。。
总的来说 这首歌是安慰她女儿要勇敢
eminem的女v儿u叫Hailie Jade 是和Kim Mathers生的关于k她的歌有Hailie's song,When I'm gone,还有my dad gone crazy。。。。。 Mocking Bird的mv,里面就是eminem关于iHailie一z些成长8录像 MV里面还有一h个c女w孩,那个p好像是eminem舅舅还是叔叔的孩子w
uvˇ堍
对女儿说一些道理和事情。可以去百度视频:mockingbird中文字幕。
姆哥姆爷这些字眼少出现,说得像那啥似的。叫em或 shady

谁知道To kill a mockingbird 的故事概要?要中文版的

分类: 外语/出国
解析:

内容是讨论黑人问题。mockingbird就是指汤姆。
一位不顾个人安危,为黑人伸张正义的律师--艾蒂科斯·芬奇。芬奇在南方梅岗城任职,为人正直沉稳,常常不计报酬地为穷人们伸张正义。他对年幼丧母的女儿詹姆与儿子斯科特即严格又慈爱。有一次谈起打鸟时,他对孩子说,不要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
在当地,歧视黑人的现象十分严重。一天,芬奇去法院为黑人汤姆一案当辩护律师。白人检查官指控汤姆犯有 *** 罪,芬奇经过认真调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于是,在法庭上,他实事求是地进行辩护,把对汤姆的指控一一加以驳斥,最后他要求判汤姆无罪,并且义正辞严地呼吁人们要尊重事实,要维护人类的尊严与平等。可是法官与陪审团都偏信原告的“证词”,仍判汤姆有罪。而且,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持种族偏见的一些白人进而对芬奇一家进行挑衅和恫吓,詹姆与斯科特在参加万圣节庆祝活动时被一伙歹徒袭击,詹姆的胳膊被扭断。面对 *** ,芬奇毫不畏缩,他准备继续为汤姆申诉。

Eminem的mockingbird的歌词讲的什么故事?

既然能看懂歌词那也不难猜出eminem想告诉他宝贝女儿:
爸爸常在外劳碌,妈妈不在(离婚)了 ,爸爸知道你想让人陪,你希望我和你妈妈都在你身边,....等你长大以后给你买钻石
大概就是这样
Eminem ,最叼的Raper,非常的叛逆,满嘴都是脏话却能反映社会的黑暗!曾经都骂过布莱尔和布什,绝对的大痞子!但从这个歌的歌词里却能看出他对女儿无微不至的关怀! Mockingbird(仿声鸟)中文翻译是:我知道有些事情对现在的你而言并不总是有意义 但是``嘿~~老爸总是告诉你什么? 振作起来,小斗士 咬紧你的嘴唇 你哭什么呢?你还有我 Halie 我知道你想念你的妈妈,想念你的爸爸 可是``我却被迫离开,但是我在尽力给你一种我从未有过的生活 我真能看见你的悲伤,甚至在你强装着微笑,摆出一副笑脸的时候 我真能从你眼眸的最深处察觉你想哭的冲动因为你惊恐万分,是我没在那儿的原因? 我其实就在你虔诚的祈祷声中所以请别再哭泣, 拭干泪水罢爸爸就在那儿,不会再有梦魇了 我们携手度过暗夜,我们能够做到的 Laney 叔叔疯了,是吗? 是的,可是他是爱你的,你应该知道 在这世界上,我们拥有的只有我们自己的灵魂 当它旋转,当它环绕 当它周转,当它萦绕 两个可爱美丽的小女孩看上去很困惑,很迷茫 我知道它扰乱了你们的心智 爸爸总徘徊在流浪的旅途中,妈妈总出现在时髦的新闻上 我尝试着把你荫庇在我的保护中,可是不知道为什么 我越是竭尽全力,越是事与愿违 他的爸爸亲身经历的那些苦痛使他成长起来 爸爸不愿你再承受,但是你亲历的却和他一样坎坷 我们并不想为你设计如此前途的,我和你妈妈都不想 但是事情却无情的在我们之间导演得这么糟糕 我再也寻不回曾经共享天伦的美妙时光了 就像我和她曾经的豆蔻年华 但是所有的错误的发生全只在一个原因 我想,这个错误从未打算被修正 有些东西是我们自己无法去操控的,这便是命运的定义 还是别难过了,放松你的神经去好好睡一觉罢 也许某天当我们苏醒时,发现昨天的苦闷不过只是一场梦 {CHORUS}好罢,小女孩,安静下来罢。你还在流泪? 未来的一切总会好转的 紧紧咬住你的唇,小女士,我告诉过你了吧 爸就在身边,用双手圈住你, 熬过这寂寥长夜 我知道妈妈现在已经莫名其妙的远走高飞 我们能触摸自己的心房有一点歇斯底里, 亲爱的宝贝 但我向你许诺,妈妈现在还好好的呢 真搞笑我至今仍能清楚的记得有一年爸爸身无分文,不名一钱 妈妈把圣诞礼物包裹好小心翼翼地挂在圣诞树上 并且说,有些是你爸爸为你准备的 就因为爸爸买不起他们啊! 我无助的呆坐着,圣诞节一整晚的泪水就这样淌在我的记忆中 爸爸成了个乞丐,梦想着一份好的工作 可是我的工作仅仅只能为你和你妈妈带来餐桌上单薄的吃的东西而已,糊口而已 那时侯甚至我们住的每一间房还都被盗贼破门而入,席卷一空 他们把你妈妈为你储钱的罐子丢弃在大街上 那是一个为了你能够上大学的小猪存钱罐 他们夺去它的时候里面已经有几千美元了,全都不翼而飞 我知道这样的事简直要把你妈妈的心击碎了啊 似乎一切都征兆着要毁灭的开始 妈妈和爸爸大吵了一架,接着妈妈就独自搬回原来的家去了 就是Chalmers大街上一座只有一间卧室的逼仄的公寓 爸爸也搬去了Novara的8mile街的另一边 那时候爸爸也带着录制了他说唱的CD去了加利福尼亚,遇见了Dr.Dre你和你妈妈乘航班来探望我 可是爸爸需要工作,你和你妈妈等不及,只好离去 从此你就只能从电视上看见你的爸爸,妈妈却讨厌这些东西 你和Laney当时还小,并不能懂得发生的一切 爸爸是一颗永远向前滚动,决不停滞的顽石; **妈妈养成了一些习惯 那一切都发生得太快,我们之间的任何一个人都无能为力去攫取它 我真的很抱歉,你没能在那第一时间目睹这些 我曾经极力想达成的,就是想让你感觉骄傲如今我坐在空房子里, 与孤独为伍,能做的唯有沉溺于回忆欣赏着你年幼时的照相, 我就像吸食了毒品一样产生斑斓的幻觉 看着你们一天天成长,现在情同姐妹了WOW``` 想像着你们的纯真美丽,爸爸其实就在身旁 Laney我也告诉你,爸爸就在身旁 我喜欢这天籁之声,是的。 就像叩开天堂之门的金铃铛,不是吗? 呵呵``妈妈只不过是暂时走开了一会儿 {chorus}如果你们想要一份礼物 我会送给你们一只仿声鸟 也会把全世界都送给你们 还要买只钻戒给你们 还要还要为你纵情歌唱啊! 为你做任何事情,只需你以微笑回报 如果那仿声鸟不鸣叫,我就要扭断那些鸟的脖子 钻戒不闪耀,我就要去找那些珠宝商们的茬 让他们一克拉一克拉给我吃下去, 不敢再他妈的蒙骗你 爸爸```哈哈!

关于《杀死一只知更鸟》,为什么会有两个名称,知更鸟与反舌鸟?

知更鸟是错误翻译,正确的是反舌鸟。
知更鸟英文是robin,这是两种不同的鸟。
Mockingbird指代的是天真无辜者,书里atticus对他的孩子学打气枪有一个告诫,就是“你可以打下所有的bluejay但是不要去伤害mockingbird。因为它不干坏事只唱歌给我们听”。汤姆鲁滨逊是被老Ewell陷害的,是属于无辜的人,包括被小镇上人们议论的布拉德利也同样是这种无辜者。
希望能够帮到你。
这只是不同地区的翻译不同而已。应该是同一种鸟。mockingbird的寓意就是在社会上地位卑微,毫无反抗能力的人。(故事当中就是想Tom Robinson一样的黑人,那个年代虽然黑奴解放,但白人还是对他们有偏见,黑人得不到尊重)杀死一只知更鸟/反舌鸟,就是指对那些比你弱的人下手,说白了就是欺负弱小。(to take advantage of someone weaker than you, 不知道怎么翻译更好,应该能理解吧;))
翻译问题,To Kill a Mocking Bird正确翻译是杀死一只反舌鸟,被错误翻译成了杀死一只知更鸟。mocking bird,学名是Mimus polyglottos,准确翻译是嘲鸫,即反舌鸟。
知更鸟,学名是Erithacus rubecula),英文则是Robin。这两只鸟虽然同属鸫科,但却不能算同一种鸟。
哈珀·李的这部小说书名来自于书中的父亲给孩子们的忠告:可以尽管打鹣鸟(bluejays),但是要记住,杀死反舌鸟(mockingbird)则是一种罪过。鹣鸟是北美很常见的鸟类,被认为是害鸟的代表,而反舌鸟则完全与之相反。
扩展资料
《杀死一只知更鸟》创作背景:1931年,在作者5岁时,9名年轻的黑人被指控在亚拉巴马州的斯科茨博罗附近,强奸了两名白人妇女。经过一系列漫长的、大肆宣传又常常令人痛苦的审讯之后,9名嫌犯中的4人被判长期监禁。
许多优秀的律师和美国市民都把这个判决看成是错误的。是种族偏见造成的恶果。人们还怀疑,指控黑人青年的两名白人妇女在撒谎,而且在一次次申诉中,两人的说法变得更令人生疑。这个案件被称为斯科茨博罗案件,该书以此蓝本创作而成的。

有《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梗概吗?

芬奇是美国南方小镇梅岗城的一名律师,为人正直沉稳,常常不计报酬地为穷人们伸张正义。妻子去世后,他独自照顾着女儿与儿子。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
一天,小镇上发生了一起强奸案,芬奇受地方法院的委托,为那名被控强暴白人女子的黑人罗宾逊辩护。在当地,歧视黑人的现象十分严重,芬奇的行为自然引起了小镇上许多存有种族歧视观念的人的不满,但芬奇并不在意人们的抗议。
法庭上,芬奇证明罗宾逊的左手自小伤残,根本没有能力对他人施暴,要求法庭判他无罪,并且义正辞严地呼吁人们要尊重事实。然而在一系列事实面前,种族偏见极深的检察官和陪审团仍然偏信原告,执意要判罗宾逊有罪。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持种族偏见的一些白人进而对芬奇一家进行挑衅和恐吓。面对强暴,芬奇毫不畏缩,他仍然准备继续为罗宾逊申诉,可惜罗宾逊最终被杀。
扩展资料人物介绍
1、琼·路易丝·斯各特·芬奇(JeanLouise “Scout” Finch)
故事的叙述者和主人公。她和父亲阿迪克斯、哥哥杰姆,还有黑人厨师卡尔普尼亚一起,住在梅岗镇。她很聪明,按照她所生活的时代和地方的标准来衡量,她是个顽皮的小姑娘。她性格中虽然有好斗的一面。
但她内心相信,小镇的居民是善良的。随着故事的发展,在汤姆·鲁滨逊受审期间出现的仇恨和偏见,对她的信心是一个考验。最终,斯各特能以更成熟的视角欣赏人类的善良,而又不忽视人类的罪恶。
2、鲍勃·尤厄尔(Bob Ewell)
一个醉鬼。在梅岗镇,他一直失业,他的家属于最贫困之列。他明知不对,却仍然诬告汤姆·鲁滨逊强奸他女儿。他代表着美国南方黑暗的一面:无知、贫困、邋遢、内心充满了种族偏见和仇恨。
成书过程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大部分早期写作经历被哈珀·李最初的文稿代理人安妮·劳里·威廉姆斯和莫里斯·克雷恩写入论文中,现在存档于哥伦比亚大学。这些论文表明,哈珀·李最先写了《设立守望者》,然后被出版商要求重写成了《杀死一只知更鸟》。
哈珀·李在1957年1月份给代理人看了《设立守望者》的前49页。2月,她提交了完整的草稿。当年夏天,手稿被提交给出版商。10月,J.B.LippincottandCompany出版社花1000美元买下出版权。
然而哈珀·李的编辑让她重写整个故事,并把情节设置在20年以前,也就是斯科特的童年。修改工作用了两年时间。
威廉姆斯用来跟踪作者作品的便条卡片系统显示,当时威廉姆斯看了《设立守望者》的初稿。她没有为两本书创建两张卡片,而是一张,跟踪了从《设立守望者》到《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改进演变过程。在卡片顶部,原来的标题“设立守望者”被划去,改成了“杀死一只知更鸟”。
1959年,当修改后的小说通过出版社审核之后,哈珀·李给威廉姆斯写了一封信表达自己卸下重任的心情,“真不希望你读到它,发现两年的修改之后还只有失望。”次年,《杀死一只知更鸟》出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杀死一只知更鸟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LAnbHwXbMn9NJS5w5CelQ
提取码:8vls 该小说讲述了三十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南部的一个小镇,三个天真孩子的生活因为两桩冤案而改变。赢弱而失语的人、固守太多偏见的无知的人,还有恪守原则的善良的律师父亲,迫使他们艰难地去理解成人世界里的偏见和冷漠,去理解真相所包含的危机和无奈,同时试着去理解,坏人的内心也可能无辜。
是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
以下是维基百科上的“To Kill a Mockingbird”故事梗概:
The story takes place during three years (1933–35) of the Great Depression in the fictional "tired old town" of Maycomb, Alabama, the seat of Maycomb County. It focuses on six-year-old Jean Louise Finch (Scout), who lives with her older brother, Jem, and their widowed father, Atticus, a middle-aged lawyer. Jem and Scout befriend a boy named Dill, who visits Maycomb to stay with his aunt each summer. The three children are terrified of, and fascinated by, their neighbor, the reclusive Arthur "Boo" Radley. The adults of Maycomb are hesitant to talk about Boo, and, for many years few have seen him. The children feed one another's imagination with rumors about his appearance and reasons for remaining hidden, and they fantasize about how to get him out of his house. After two summers of friendship with Dill, Scout and Jem find that someone leaves them small gifts in a tree outside the Radley place. Several times the mysterious Boo makes gestures of affection to the children, but, to their disappointment, he never appears in person.
Judge Taylor appoints Atticus to defend Tom Robinson, a black man who has been accused of raping a young white woman, Mayella Ewell. Although many of Maycomb's citizens disapprove, Atticus agrees to defend Tom to the best of his ability. Other children taunt Jem and Scout for Atticus's actions, calling him a "nigger-lover". Scout is tempted to stand up for her father's honor by fighting, even though he has told her not to. Atticus faces a group of men intent on lynching Tom. This danger is averted when Scout, Jem, and Dill shame the mob into dispersing by forcing them to view the situation from Atticus' and Tom's points of view.
Atticus does not want Jem and Scout to be present at Tom Robinson's trial. No seat is available on the main floor, so by invitation of Rev. Sykes, Jem, Scout, and Dill watch from the colored balcony. Atticus establishes that the accusers—Mayella and her father, Bob Ewell, the town drunk—are lying. It also becomes clear that the friendless Mayella made sexual advances toward Tom, and that her father caught her and beat her. Despite significant evidence of Tom's innocence, the jury convicts him. Jem's faith in justice becomes badly shaken, as is Atticus', when the hapless Tom is shot and killed while trying to escape from prison.
Despite Tom's conviction, Bob Ewell is humiliated by the events of the trial, Atticus explaining that he "destroyed [Ewell's] last shred of credibility at that trial." Ewell vows revenge, spitting in Atticus' face, trying to break into the judge's house, and menacing Tom Robinson's widow. Finally, he attacks the defenseless Jem and Scout while they walk home on a dark night after the school Halloween pageant. One of Jem's arms is broken in the struggle, but amid the confusion someone comes to the children's rescue. The mysterious man carries Jem home, where Scout realizes that he is Boo Radley.
Sheriff Tate arrives and discovers that Bob Ewell has died during the fight. The sheriff argues with Atticus about the prudence and ethics of charging Jem (whom Atticus believes to be responsible) or Boo (whom Tate believes to be responsible). Atticus eventually accepts the sheriff's story that Ewell simply fell on his own knife. Boo asks Scout to walk him home, and after she says goodbye to him at his front door he disappears again. While standing on the Radley porch, Scout imagines life from Boo's perspective, and regrets that they had never repaid him for the gifts he had given them.
芬奇是美国南方小镇梅岗城的一名律师,为人正直沉稳,常常不计报酬地为穷人们伸张正义。妻子去世后,他独自照顾着女儿与儿子。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
一天,小镇上发生了一起强奸案,芬奇受地方法院的委托,为那名被控强暴白人女子的黑人罗宾逊辩护。在当地,歧视黑人的现象十分严重,芬奇的行为自然引起了小镇上许多存有种族歧视观念的人的不满,但芬奇并不在意人们的抗议。
法庭上,芬奇证明罗宾逊的左手自小伤残,根本没有能力对他人施暴,要求法庭判他无罪,并且义正辞严地呼吁人们要尊重事实。然而在一系列事实面前,种族偏见极深的检察官和陪审团仍然偏信原告,执意要判罗宾逊有罪。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持种族偏见的一些白人进而对芬奇一家进行挑衅和恐吓。面对强暴,芬奇毫不畏缩,他仍然准备继续为罗宾逊申诉,可惜罗宾逊最终被杀。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1931年,在作者5岁时,9名年轻的黑人被指控在亚拉巴马州的斯科茨博罗附近,强奸了两名白人妇女。经过一系列漫长的、大肆宣传又常常令人痛苦的审讯之后,9名嫌犯中的4人被判长期监禁。
许多优秀的律师和美国市民都把这个判决看成是错误的。是种族偏见造成的恶果。人们还怀疑,指控黑人青年的两名白人妇女在撒谎,而且在一次次申诉中,两人的说法变得更令人生疑。这个案件被称为斯科茨博罗案件,该书以此蓝本创作而成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杀死一只知更鸟

阅读更多 >>>  mockingbird语音克隆,200分求英语电影

阿姆的Mockingbird讲述的是什么

Mockingbird是仿声鸟,俗称知更鸟。。。。
这首歌本来是写给阿姆的女儿的
eminem的女儿叫Hailie Jade
是和Kim Mathers生的
关于她的歌有Hailie's song,When I'm gone,还有my dad gone crazy.....
Mocking Bird的mv,里面就是eminem关于Hailie一些成长录像
MV里面还有一个女孩,那个好像是eminem舅舅还是叔叔的孩子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英文内容简介

1932年,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南方小镇——阿拉巴马州的梅岗,早年丧妻的父亲阿蒂克斯·芬奇,一位律师,与他的两个小孩,在这里过着平凡而又幸福的生活。无论对子女、还是小镇居民,阿蒂克斯都充满爱,而且这种爱体现在每一个细节当中。他实实在在地帮助穷人赢得诉讼;毫不吝啬自己对邻居老太太的祝福与赞美;他和孩子们平等友好地相处着,孩子们甚至可以直呼他的名字。 一次,阿蒂克斯对孩子们说:“我射过一只知更鸟,但有种负罪感,因为我想,它没做错什么,还为我们唱歌;它不会骚扰民居,真的对我们好,它用心为我们歌唱。”知更鸟成了他自己的人生为之尽责的一个象征,也成为对自由和平等追求的一个标志。 一天,小镇的法官先生请他为一名叫汤姆·罗宾逊的黑人辩护,他被指控殴打并强奸年轻白人女子梅亚拉。阿蒂克斯的命运似乎开始有所改变,因为他的命运就和这种“知更鸟”般的信念联系在一起。实际上,他已经走过的人生都是在实践知更鸟的向往。只不过这一次有些不同,也要艰难得多。 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似乎在“冒天下之大不韪”。在那个年代,在南方的农村,普遍的“民情”还是白人对黑人有根深蒂固的偏见,虽然距离南北战争结束已经有四分之三世纪,但要消除种族歧视,至少在制度上实现种族平等,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这种偏见甚至深深投射在小镇的众多黑人们身上,直接的表现就是他们还没有勇气或者没有办法拿出改变自己命运的行动。他们只能依靠阿蒂克斯这样的律师来说话。所以,阿蒂克斯以一己之力,要想对抗沿袭已久的真实“民情”,注定会失败。 巨大的压力从他一接手案件时就发生了。他受到了原告的父亲,一位经常烂醉如泥的、极端仇视黑人的种族分子辱骂和威胁;他的刚入小学的女儿,斯科特,因为别的孩子的侮辱而和人打架;镇上充满流言蜚语,最后演化为行动。为了防止一群镇民将罗宾逊从拘押所抢出打死,他不得不通宵守在门口。 但是,阿蒂克斯有自己的准则,他是白人,但他更是一名律师、一位父亲、一个每天和黑人们相处的平民。所以,他相信法律可以维护人的尊严,法律赋予他的工作是不可推辞的;因为爱别人和赢得了孩子、镇民们的爱,所以他往往在平淡的话语和行动中践行自己的责任;更关键的是,同样根深蒂固地,在他自己看来,一个人的生命无论如何比他到底是白人还是黑人要重要得多。所以,我们必须理解,原告父亲埃威的辱骂“你是黑人的维护者”,在阿蒂克斯看来,并不丢脸,当然,也没有什么值得荣耀。“平等”是阿蒂克斯看待人事不变的眼光。 是的,这些就是他所认定的尊严。当镇上的谣言试图阻止他为黑人罗宾逊辩护时,他仍然继续向前,他为此的解释一样朴实:“有很多原因,最重要的原因是,如果我不这样做,我在镇上抬不起头。”难道他顶着镇上人的非议这样去做,就已经抬起头了吗?这时我们发现,原来他的“面子”,不是寄予别人的看法,而是出于内在的准则。 这个准则到现在还是统一的。那就是在阿蒂克斯心目中,维护法律、捍卫正义、查明真相三者之间简直就是一回事。他内心深处不相信这三者可能出现的矛盾、冲突与断裂。或者,即使他也清楚地明白,“世上有很多丑恶的事,孩子,我希望能够使它们远离你们,但那是不可能的”,然而,他仍然认为在真相、正义和法律面前,这些丑恶也可以被战胜、被制伏。难怪直到最后,罗宾逊在押往监狱的路上因为试图逃跑而被打死后,他还恋恋不忘如果上诉,还有希望胜诉........
一、英文简介
To Kill a Mockingbird is a novel by Harper Lee published in 1960. It was immediately successful, winning the Pulitzer Prize, and has become a classic of modern American literature. The plot and characters are loosely based on the author's observations of her family and neighbors, as well as on an event that occurred near her hometown in 1936, when she was 10 years old.
The novel is renowned for its warmth and humor, despite dealing with the serious issues of rape and racial inequality. The narrator's father, Atticus Finch, has served as a moral hero for many readers and as a model of integrity for lawyers. One critic explains the novel's impact by writing,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To Kill a Mockingbird is probably the most widely read book dealing with race in America, and its protagonist, Atticus Finch, the most enduring fictional image of racial heroism."
As a Southern Gothic novel and a Bildungsroman, the primary themes of To Kill a Mockingbird involve racial injustice and the destruction of innocence. Scholars have noted that Lee also addresses issues of class, courage, compassion, and gender roles in the American Deep South. The book is widely taught in schools in the United States with lessons that emphasize tolerance and decry prejudice. Despite its themes, To Kill a Mockingbird has been subject to campaigns for removal from public classrooms, often challenged for its use of racial epithets.
Reaction to the novel varied widely upon publication. Literary analysis of it is sparse, considering the number of copies sold and its widespread use in education. Author Mary McDonough Murphy, who collected individual impressions of the book by several authors and public figures, calls To Kill a Mockingbird "an astonishing phenomenon".In 2006, British librarians ranked the book ahead of the Bible as one "every adult should read before they die".[3] It was adapted into an Oscar-winning film in 1962 by director Robert Mulligan, with a screenplay by Horton Foote. Since 1990, a play based on the novel has been performed annually in Harper Lee's hometown of Monroeville, Alabama. To date this is Lee's only published novel, although Go Set a Watchman is scheduled to be published on July 14, 2015. Lee continues to respond to the book's impact even though she has refused any personal publicity for herself or the novel since 1964.
二、中文简介
《杀死一只知更鸟》(英语:To Kill a Mockingbird),直译应为“杀死一只反舌鸟”,台译“梅冈城故事”,是美国作家哈珀·李于1960年发行的小说,荣获当年度普利策奖。此书刚出版便获得极大成功,并成为美国现代文学的经典。小说的剧情与人物部分取材自作者对其家人与邻居的观察,以及一起发生在作者10岁时(1936年)故乡附近的一起事件。
虽然故事题材涉及种族不平等与强暴等严肃议题,其文风仍温暖风趣。小说以第一人称著成,叙述者的父亲阿提克斯·芬奇在书中为道德端正的角色,亦是正直律师的典范。一名评论家这样解释小说有巨大影响力的原因:“在二十世纪,《杀死一只知更鸟》大概是美国最广为阅读的种族相关书籍,而它的主角阿提克斯·芬奇则塑造了种族正义最不朽的小说形象。”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南方哥德小说与教育小说,主题涉及种族歧视与滥判无辜。学者指出哈珀·李着墨于阶级、勇气、同理心,以及美国南部诸州性别角色议题。在英语系国家,《杀死一只知更鸟》常被纳入学校教材中,传递宽恕和反偏见的信息。《杀死一只知更鸟》也因其种族歧视性语言而被列为文学挑战性书目。
对小说的评价千差万别。虽然对小说的文学评论甚少,但因其销量巨大而在教育界广为使用。作家玛丽·麦克多诺·墨菲从一些作家和出版社那里搜集意见后,认为小说的成功是个“令人吃惊的现象”。[3]1962年,小说被改编为同名奥斯卡获奖电影。自1990年起,由小说改编的戏剧在作者故乡门罗维尔年年上演。至今为止,《杀死一只知更鸟》是李唯一出版的小说;虽然就此李对外界一直有回应,但她自1964年起拒绝对她个人或小说做任何宣传。
"To kill a Mockingbird" belongs to those who are older movies, movies have a sense of reality makes it difficult to imagine. The film is full of the past eranostalgia, we can even from the movie feel the courage and doubt. One handfull of romantic color, on the other hand, but also by the realistic, like a ray of light through the dark forest leads us to seek the truth. The film is based onhubble. Li adapted from the novel, gregory. One of the most representativeworks of Parker movie career. "To kill a Mockingbird" is a pioneer of liberalHollywood in the early 60. That was when the United States domestic black and white conflicts intensified the occasion, film though the great depression when things, is that the domestic status quo innuendo.
《杀死一只知更鸟》属于那种比较老式的电影,影片有一种让人难以想象的真实感。影片中充满了对过去那种时代的缅怀之情,我们甚至能从电影中感受到那个时代的勇气与怀疑。一方面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另一方面又深受当时现实主义的影响,宛若一丝光明穿越黑暗的森林引领我们去寻找真理。影片根据哈伯。李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成,格里高利。派克电影生涯中最具代表的作品之一。《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好莱坞60年代初自由主义的先声。当时正值美国国内黑人与白人矛盾冲突激化之际,电影虽然说的是经济大萧条时的事情,其实正是影射当时国内的现状。
The novel is about a young man named Tom Robinson who is falsely accused of rape only because he is a black man.
该小说讲述一个名叫汤姆·鲁滨逊的年轻人,被人诬告犯了强奸罪后,只是因为是一个黑人。
Defense lawyer Atticus Finch, despite holding evidence that Tom was not a rapist, could not prevent the jury from coming to a conclusion that Tom was guilty. Tom died under the gun.
辩护律师阿蒂克斯·芬奇尽管握有汤姆不是强奸犯的证据,都无法阻止陪审团给出汤姆有罪的结论。此一妄加之罪,导致汤姆死于乱枪之下。
作品鉴赏
故事中的情节基于叙述者六岁时对家人和邻居生活的观察,主要反映种族的不公正和对无辜者的摧毁。小说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叙述经济大萧条时期,在美国阿拉巴马州的梅科姆镇,斯库特和哥哥杰姆,还有一个名为迪儿的男孩对古怪、足不出户的邻居拉德利既着迷又害怕。
梅科姆镇的大人们也不愿谈论拉德利,多年来,很少见过他。孩子们对所传出的有关他的谣言和他隐居的深层原因充满了猜测与想象。第二部分主要叙述法院指定叙述者的父亲阿蒂克斯·芬奇为黑人男子汤姆?鲁滨逊的辩护律师。
汤姆·鲁滨逊被指控殴打并强奸年轻白人女子马耶拉·尤厄尔。阿蒂克斯·芬奇运用自己的职业技能找到了能够证明黑人汤姆无罪的证据,并将事实真相摆在所有陪审员和小镇居民的面前,但由于偏见,陪审团依旧对鲁滨逊做出了有罪裁决,被冤枉的鲁滨逊在判决当晚试图逃跑而被击毙。

阅读更多 >>>  mockingbird是什么意思,mockingbird什么意思

mockingbird这首歌讲的是一个什么故事?要表达什么?谁能告诉我。

既然能看懂歌词那也不难猜出eminem想告诉他宝贝女儿:
爸爸常在外劳碌,妈妈不在(离婚)了 ,爸爸知道你想让人陪,你希望我和你妈妈都在你身边,....等你长大以后给你买钻石......
大概就是这样

谁知道一本外国的文学作品叫做To Kill a Mockingbird,阐述一下这本书的内容以及中心思想。

我同意是《杀死一只知更鸟》,有兴趣的可以看看英文版http://www.cliffsnotes.com/WileyCDA/LitNote/id-143.html
我还记得一九六○年的一部名叫《To Kill A Mockingbird》的畅销小说,极受评论家赞扬,后来拍为电影,由大明星葛瑞格里.毕克主演。作者哈柏.李(Harper Lee)乃是出生于南方的白人少女,所述者乃是她以童年眼光看当地的歧视黑人的情况,毕克饰演一位替黑人伸冤的律师,此书并获得普列策文艺奖,文坛满以为发现了一位新人才。她在成名后告诉记者,她正在继续写作。到了今年,她年已七十八岁,尚无新作问世。她是灵感枯竭,还是文思堵塞?
  《杀死一只反舌鸟》(To Kill A Mockingbird)是美国女作家哈波·李(Harper Lee)的自传体小说。
  这本书1960年出版, 1961年获普利策奖, 1962年被搬上银幕,格利高里·派克因此片获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时至今日,它已被翻译成40多种文字,印行了一千五百万册,是公认的美国文学经典。
  作者哈波·李1926年出生于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父亲是位律师,曾任州立法委员。哈波·李在当地的公立学校毕业后,进入阿拉巴马大学学习法律,并曾作为交换学生到英国牛津大学学习一年。在还有六个月就要毕业的时候,她离开了学校,搬到纽约去追求自己的写作梦想。她在纽约一边做航空公司的订票员,一边写作。后来受朋友和编辑的鼓励,她返回阿拉巴马的家乡小镇,以自己的童年生活片断为基础创作小说。这就是后来的《杀死一只反舌鸟》。
  故事以大萧条时期的美国生活为背景,通过吉姆、思卡的童年视角,展开了美国南方小镇梅岗的社会生活画卷。书中这对兄妹的父亲艾迪克是一位律师,他接手了一起所谓的强奸案,为被告的黑人辩护。随着诉讼案件的深入,死气沉沉的小镇开始活跃起来,各种人物也一个个凸现出来。这本书透过孩子的叙述与感受,把读者一步步引入人类行为根源的幽深所在。这里面有纯真与世故,善良和残忍,仁爱与憎恶,幽默和伤感,以及成长的烦恼和痛苦。
  书中着重塑造的一个人物是艾迪克。他是位父亲,也是位律师,代表着慈爱善良和公理正义。他是平凡世界里的英雄,宽容,忍耐,坚持,为了他认为正确的事情,知不可为而为之,不惜让自己成为小镇文明进程中的一块铺路石。吉姆和思卡从父亲身上,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懂得了怎样尊重他人和坚持自我,懂得了在社会中怎样做一个真正的人。这位小镇律师身上闪耀的人性光辉,足以让很多战争英雄形像黯然失色。
  许多人在提到这本书时,都会把它的主题说成是反对种族歧视。如此简单化、政治化的定位,就象把斯坦贝克的《人鼠之间》说成是残疾青年的故事一样可笑。种族歧视确实是书中的一个主题,也是比较吸引人的一个主题,但它远远不是全部,不是哈波·李写作的目的。
  《杀死一只反舌鸟》关注的是社会,是人性,是我们过去、现在和将来都要面对的一些问题。它涉及了国家、种族、等级、性别、年龄等各个层次里的歧视与偏见,也展示了人在固有环境中挣脱狭隘与偏见的理性光辉。这是一个生活本质与生命尊严的复杂交织,它有粗暴残忍的一面,也有温柔善良的一面。它不是为了“政治的正确性”而进行的说教,而是一部优秀的小说,是为了反映更大的真实而对现实所做的精彩虚构。
  我还清楚地记得自己第一次读它时的感觉。那感觉就象跟着书中的三个孩子在夏夜里游荡:你不知道要去哪里,也不知道会遇到什么,四周的黑暗中充满了恐惧和诱惑。
  也许这正是作者的本意。她并不想把读者带到一个设定好的目的地,因为生活本没有固定的终点。她只是把她强烈感受到的关于生活、生命、社会的种种浓缩在这个叫梅岗的小镇上。她牵着你的手,象两个无知的孩子一样去游荡,去探索。你们一起震惊,一起欣慰,一起感受生活赋予人们的一切,和人们赋予生活的一切。在游荡的尽头,她也没有说:看,这就是生活,这就是人性。可是你却分明听到了一声叹息,从两个人的心底同时发了出来。
  面对生活,我们每个人都是无知的孩子。生活永远大于人们的想象和理解。它永远在某个角落里等着你,出来吓你一跳,让你惊喜或痛苦,推翻你心中刚形成的概念。
  也许生活本没有目的地,只有行进中的坚持。在生活粗砺的底子上,是生命的尊严让他亮丽柔软,呈现出美好的一面。而每个生命个体又组成了社会,构成了生活,人性的欲望和理性的思想交织,象河流一样泥沙滚滚。这里面有力量,有美,有狭隘,也有邪恶。
  《杀死一只反舌鸟》最杰出的地方,是它没有给生活画圈。作者没有用自己的理解去限定生活,也没有试图掩饰自己作为人的局限性,它保持一个开放容纳的态度,吸收从生命、生活中源源而来的一切,同时给读者留下的思考空间也是深邃而广阔的。
  一部好的小说,应该有趣而深刻:它既能在感性的空间里飞翔,又能在理性的土地上挖掘。它应该同时具备轻灵而厚重,单纯而复杂的品质。它带给读者的,应该是阅读的愉悦和读后绵长的回味与思考。从这个意义讲,《杀死一只反舌鸟》是一部极其成功的小说,哈波·李把这二者结合得非常完美。
  《杀死一只反舌鸟》是哈波·李的第一本书,也是她唯一的著作。她后来一直隐居在阿拉巴马的家乡小镇,拒绝各种采访,过着平静的生活。当她的侄子问她,为什么不在盛名之下接着写作呢?她回答说,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可写的?
  是啊,对于象哈波·李这样真正的作家来说,写作就是生命的歌唱。穷尽生命的体验和人性的思考完成一部著作,她的使命便结束了。而一代一代的读者,都将从这歌唱中汲取精神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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